2020年10月12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了下列煤矿安全许可事项,现予以公告。
一、同意新颁1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神木市三江能源有限公司(整体托管)
二、同意延期2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神木县麻家塔乡贺地山红岩煤矿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朱家峁煤矿
三、同意注销5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有效期满未延期注销(4处)
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十九条(四)规定,对有效期满未延期的下列4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岚皋县兴隆沟煤矿(陕)MK安许证字〔128057〕
铜川市耀州区石柱东沟煤矿(陕)MK安许证字〔123021〕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陕)MK安许证字〔101037〕
府谷县万达煤矿(陕)MK安许证字〔121162〕
(二)整体托管注销(1处)
因整体托管新颁证,注销神木市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陕)MK安许证字〔121370〕。
特此公告